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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严禁地方不当干预电价擅自关停煤矿
发表日期:2021/10/22 8:46:20 法治日报
    

为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完善主要市场决定电价机制,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建立能跌能涨价格机制

《通知》明确了如下四项重要改革措施:一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二是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三是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四是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据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目前已有约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形成上网电价。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用电侧,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届时,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基本实现“能放尽放”。

同时,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扩大上下浮动范围,在电力供需偏紧的情况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但需要分用户类别来看,对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规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这样上浮不限,就是要让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多付费。

万劲松说,从短期来看,这次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从长期来说,可以用“四个推动”来概括它的意义:一是加快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发展,这个电力市场包括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二是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四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在“放开两头”即放开上网侧和销售侧电价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核心就是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

为“煤电倒挂”开出良方

进入9月下旬以来,全国多个省份拉闸限电,停电、限电的相关话题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而究其根本,停电、限电的根本原因是供需失衡。一方面,受全国性煤炭紧缺、煤价高企、煤电价格倒挂影响,目前不少省份出现供电紧张局面;另一方面则是用电需求猛增,形成“煤电倒挂”怪现象。

根据国家统计局9月28日发布的2021年1至8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同比大增145.3%;煤炭燃料加工业利润同比暴涨2471.2%,而电力热力供应企业利润下跌15.3%。煤电价格倒挂的现象,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可见一斑。

《通知》的发布,无疑是针对上述“沉疴”开出的一剂“良方”。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刘俊海教授说,煤电价格倒挂问题由来已久,用市场化手段解决这一问题是“题中应有之义”。煤炭从用途看可分为动力煤、化工用煤和炼焦煤三大类。其中,化工煤、炼焦煤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实现了市场化定价,而动力煤中绝大部分是用于发电或供热的电煤,其价格仍实行国家定价。在市场煤价格持续大涨的情况下,煤企难免不愿意把煤卖给电厂,而电厂也基本买不起市场煤,这直接导致了电煤储量的不断减少,且新能源发电尚不能及时补上,使得电力供应缺口持续扩大。

2019年,发改委出台了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市场化交易电量的价格可以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向上浮动10%、向下浮动不超过15%。然而一些地方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限制,不希望上浮。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发改委出台了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市场化交易电量的价格可以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向上浮动10%、向下浮动不超过15%。然而确实有一些地方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它允许下浮,但不希望上浮。对此,发改委将督促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化交易,要求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

据悉,发改委与有关部门共同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力有序地做好相关工作,保证煤炭稳定供应,相关省份积极采取措施,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遏制“两高”不合理用能

据了解,发改委还采取了多种措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不合理用能现象。比如,发改委指导有关地区统筹考虑能源保供,统筹考虑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相关因素,有序实施“两高”项目限电,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下一步,发改委还将要求各地及时公布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名单,对这些项目要坚决限制违规用能和无序用能。

同时,发改委还督促地方全面排查“两高”项目情况,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在主要耗煤行业大力推进煤炭节约利用。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者“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严禁部分地区形成“资源先供本地”这样的小循环和保护主义倾向,严禁地方擅自关停煤矿。

《通知》要求强化四项保障措施,确保改革平稳落地:一是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合格售电主体。二是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出台尖峰电价机制,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三是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对市场交易电价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四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指导发电企业特别是煤电联营企业合理参与电力市场报价。(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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