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4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68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其中,4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36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3%。
分产业看,1-4月,第一产业用电量3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第二产业用电量177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第三产业用电量45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2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4月份,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5.5%、-1.4%和-6.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5.5%。1-4月,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12158、5146、7974和1531亿千瓦时,增速分别为2.4%、7.4%、3.0%和1.4%。4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4.4%、2.0%、2.4%和-5.9%。
1-4月份,除上海、天津、广西和辽宁外,其他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有17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5位的省份中,西藏增速为19.0%(其中拉萨同比增长15.2%,拉动西藏用电增长7.1个百分点),江西增速为10.6%(其中赣州同比增长14.5%,拉动江西用电增长1.9个百分点),湖北增速为9.4%(其中武汉同比增长9.7%,拉动湖北用电增长2.6个百分点),安徽增速为9.3%(其中合肥同比增长8.6%,拉动安徽用电增长1.4个百分点),四川增速为7.8%(其中成都同比增长9.7%,拉动四川用电增长2.0个百分点),其余还有12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海南(7.4%)、浙江(6.8%)、湖南(6.8%)、青海(6.5%)、黑龙江(6.3%)、山西(5.9%)、北京(5.2%)、福建(5.2%)、宁夏(5.1%)、河南(4.7%)、重庆(4.6%)和贵州(3.8%)。4月份,17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依次为:西藏(12.7%)、四川(7.9%)、青海(6.0%)、宁夏(5.9%)、云南(4.4%)、江西(4.2%)、北京(4.2%)、山西(3.4%)、湖北(3.2%)、内蒙古(2.8%)、陕西(2.3%)、安徽(1.9%)、黑龙江(1.8%)、福建(1.6%)、重庆(1.3%)、河南(1.3%)和贵州(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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