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2023年,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现再次公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坚决扛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召开会议、作出批示指示,研究督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省委常委会会议、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重点任务。
省委、省政府把美丽辽宁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辽西北防沙治沙,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划》,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推动有效解决。截至2024年11月底,98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已有85项完成整改。
二、主要成效
(一)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实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大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0%,规上工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64.1%、80.8%。二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持续完善“双碳”政策体系,支持沈阳、大连市开展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组建东北三省一区多式联运发展联盟,打造海铁联运精品线路,37家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占比达到89%。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600万平方米。实施绿电交易125.4亿千瓦时。编制完成年度温室气体清单,对20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查,73家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清缴履约。三是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21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12万千瓦,供热改造95万千瓦。累计推动50家企业入选工信部废钢准入条件企业,废钢加工能力2600万吨。推动本溪、铁岭等5市国家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和16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在20个县(市、区)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示范建设。
(二)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出台《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重点钢铁企业累计完成1209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泥、焦化等行业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48个。新增农村清洁取暖改造28.7万户。全省风电、光伏、核电装机分别达到1648.7万千瓦、1174.1万千瓦、668万千瓦。全省新增新能源出租车6906台。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动水润辽宁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94条重点河流实施“一河一策”,开展总氮治理与管控。168座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整治“百日攻坚”,累计清理海漂及岸滩垃圾4000余吨。加快推进辽宁水网先导区建设。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实施黑土地保护。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开展重点区域“清废行动”,累计清理固体废物62.74万吨。启动国家区域(东北)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评国家无废园区典型案例。
(三)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持续推动绿满辽宁工程建设,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累计完成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802.7万亩、绿化扩面提质295.6万亩。开展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151.3万亩。持续推动辽河口国家公园建设。落实最严格围填海管控制度,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新增人类活动问题总数和面积实现“双下降”。二是实施生态治理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77.6平方公里,抚顺西露天矿坑生态修复项目、辽河口湿地北部区域生态恢复项目入选全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典型案例。推动创建省级绿色矿山93家。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13万亩,复绿面积3.4万亩。抚顺西露天矿、阜新海州露天矿复绿近3000亩。完成草原生态修复1.3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15万亩。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572平方公里,侵蚀沟治理4513条。推进海洋渔业生态修复,放流海洋淡水苗种规模119亿单位。
(四)环境治理水平提升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立东北三省一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筹措省以上资金146.6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二是提升监管水平。出台《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健全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推动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下一步,辽宁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美丽辽宁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厚植生态底色。(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 辽宁:重点钢铁企业累计完成1209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