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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布15项措施:支持!新疆迎来大机遇
发表日期:2025/1/8 8:39:56 投资新疆
    

1月5日,海关总署公布出台15项措施,围绕以大开放促进大开发、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筑牢国门安全屏障、支持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西部地区形成大保护、大开发、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新举措聚焦:

西部地区开放口岸建设,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口岸开放或扩大开放,支持智慧口岸建设;

探索创新江海联运、铁海联运等便利化措施,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

支持成都、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建设国际航空枢纽;

在西部地区探索开展综合保税区“区港一体化”等改革。

01. 新疆开放口岸建设

新疆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黄金通道和桥头堡,国家级口岸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辐射范围广,区位、资源、政策优势明显,进一步提升新疆口岸的开放功能,对于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建设新疆“一带一路”核心区、带动沿边地区繁荣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重要现实意义。

对外大通道初步建成。新疆持续推进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已形成中吉乌、中哈俄、中蒙俄、中巴等多个方向对外开放通道,集公路、铁路、民航、管网、通信“五位一体”的互联互通网络体系初步建成。

口岸贸易量增质升。近年来,无论是在规模、结构还是效益上,新疆口岸贸易发展都取得长足进步。

物流枢纽功能逐步优化。截至目前,新疆共有5个国家级物流枢纽,即乌鲁木齐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阿拉山口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霍尔果斯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石河子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库尔勒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新疆物流整体布局进一步优化,国际物流枢纽地位显著提升,物流运行效率不断提高。

开放平台功能逐步提升。近年来,综合类开放平台充分发挥沿边发展增长极作用,带动通道经济和口岸经济发展;专项类开放平台有效促进跨境电商、跨境旅游等产业发展,助推沿边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02. 新疆智慧口岸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建设方案(2023—2026年)》提出推动口岸信息互联互通,将智慧口岸建设纳入自治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内容,加快口岸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智慧交通和智慧口岸建设相统筹。推动口岸相关部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设施设备共享共用,实现口岸数据资源综合利用,对标国家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工作要求,申请将霍尔果斯口岸、阿拉山口口岸和乌鲁木齐航空口岸纳入全国试点。

新疆不断深化智慧口岸建设,持续优化通关效率,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

智慧口岸试点: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公路、铁路)口岸和乌鲁木齐航空口岸获批国家智慧口岸试点,创新实施了多种通关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口岸通关效能。

智慧海关:乌鲁木齐海关将“公路口岸+属地直通”模式作为推进智慧海关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效推动该模式落地,目前该模式已在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喀什及乌鲁木齐等区域全面推广,后期将覆盖全疆,提升跨境大通道的畅通水平。

03. 新疆不断探索多式联运新模式

多式联运是指将公路、铁路、航运、管道等运输方式中的两种或以上有机结合在一起,通过协调、转换和衔接等方式,形成高效、便捷的综合运输体系,以满足货物运输需要。多式联运具有产业链条长、资源利用率高、综合效益好等特点。

乌鲁木齐多式联运加快发展:截至目前,围绕乌鲁木齐多式联运中心,乌鲁木齐已尝试探索了公铁、公海、铁海、公铁海、陆空等多种多式联运模式,打造多式联运物流枢纽。

全国首单“跨境电商(9610)+TIR”成功发运;中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TIR过境直达运输在乌鲁木齐多式联运中心始发;首辆哈萨克斯坦的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以“公路口岸+属地直通”模式从国际陆港区乌鲁木齐多式联运中心成功测试出关;全国第二个经国际道路运输联盟(IRU)认证的国际公路运输(TIR)集结中心在乌鲁木齐多式联运中心揭牌成立……

打造自有品牌班列:2023年11月,本地自有品牌班列——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打造的“天山号”多式联运品牌试发运。“天山号”品牌班列推动国际陆港区中欧班列发运量占到全疆总发运量50%以上。

畅通公路口岸:乌鲁木齐海关从2023年11月推行“公路口岸+属地直通”模式改革,该模式被纳入新疆“智慧口岸”整体规划,在全疆范围内推广实施。

国际陆港区的“五大平台”建设:包括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口岸快件中心、多式联运集货区、粮油交易中心及冷链物流项目。

西部陆海新通道:2024年6月,疆渝携手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联运班列,从国际陆港区集结中心驶出,班列经由重庆发往东南亚国家,打通了中亚、新疆经重庆“南向出海”新路径。

04. 新疆航空枢纽建设

航空枢纽是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核心节点,建设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形成“东联西出”的强大枢纽功能,是推进“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

2024年7月1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推动新疆民航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围绕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新疆“干支通、全网联”航线网络构建、新疆机场基础设施建设三个主攻方向,打造“一核多辅”“西出东联”“疆内成网”的新疆民航枢纽、通道、网络功能体系。

“一核多辅”是指构建以乌鲁木齐区位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为核心,以喀什、库尔勒、伊宁、吐鲁番、和田、克拉玛依、阿拉尔等疆内重要节点机场为辅助,辐射疆内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全疆机场协调联动、全域覆盖、与综合交通有效衔接的多层次航空枢纽功能体系。

“西出东联”是指构建我国经乌鲁木齐至中西亚、欧洲的“西出”国际航空运输通道和新疆与内地便捷有效的“东联” 国内进出疆航空运输通道功能体系。国内进出疆通道主要通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城市群的国际航空枢纽和区域枢纽。

“疆内成网”是指构建环南疆、环北疆、畅通南北疆的疆内航空运输网络功能体系。

近年来,西部地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外贸实现较快发展。2020年至2023年,西部地区进出口总值由2.96万亿元增至3.74万亿元,年均增长8.5%、高于同期全国1.2个百分点。

海关总署表示,此次出台的措施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推动西部大开发的决策部署。下一步,将指导西部地区海关充分发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推动15项支持措施落地见效,助力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合力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

据悉,15条举措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展开——

围绕高水平服务西部地区以大开放促进大开发,提出支持西部地区开放口岸建设,提升开放通道能级,释放开放平台动能,促进开放发展协同。

主要措施包括: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按规定程序申请口岸开放或扩大开放,支持智慧口岸建设,丰富和完善口岸功能;探索创新江海联运、铁海联运等海关监管便利化措施,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支持成都、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在西部地区探索开展综合保税区“区港一体化”等改革。

围绕高质量促进西部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出支持西部地区优势产业扩大集群、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创新、边境贸易有序稳定。

主要措施包括:支持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传统产业企业进口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外企业申请开展“两头在外”的高附加值保税维修业务;加大特色农食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推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酒类等优势特色产品扩大出口;支持保税研发、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保税展示交易、融资租赁等新业态在西部地区落地;支持发展边境贸易,鼓励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

围绕高效能筑牢西部地区国门安全屏障,聚焦筑牢国门生态生物安全防线,促进粮食、能矿资源等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维护安全发展环境,推出了系列举措。

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完善动植物疫情疫病联合监测控制机制,防范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和外来物种入侵,维护好长江、黄河等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支持西部地区海关与地方共建口岸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提升传染病跨境传播的联防联控能力;深化中欧(亚)班列运粮指运地检验检疫改革,优化能源资源产品检验监管模式和调运机制;加强核生化爆、武器弹药、毒品等领域打私联合整治,保持打击洋垃圾、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高压态势。

围绕高标准支持西部地区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提出着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企业服务质效,深化海关监管服务协作,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主要措施包括:支持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口岸城市纳入海关总署牵头开展的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试点城市之列,支持更多海关改革举措优先在西部地区复制推广;发挥“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机制作用,加强助企纾困个性化服务;高质量实施RCEP等自贸协定;加大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力度,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构建西部地区海关协作机制,强化西部地区海关协作,密切西部与中部、东部区域海关协作联动。(投资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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