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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
发表日期:2025/2/28 10:01:46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在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美丽河北建设,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坚持政治站位,圆满完成重大攻坚任务

(一)坚决抓好空气质量“退后十”。始终把重点城市“退后十”作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坚持以推动结构调整为治本之策,以深挖管理减排空间为重要保障,完善省市县三级调度指挥体系,实行分区分时差异化精准防治,预警响应期间副厅级干部带队帮扶,创新实施“以电控污”、CO治理等精细管控措施,全力推动全省所有设区市空气质量连续3年全部位于全国“后十”之外。

(二)全面巩固白洋淀Ⅲ类水质成果。坚持补水、治污、防洪“三位一体”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统筹实施城镇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10方面30项任务,全面加强城镇、农业、农村污染管控,有序推进生态补水、河道综合整治、汛期防控等重点工作,每月实施预警监测,每季进行水生态监测,淀区水质连续四年巩固保持Ⅲ类。

(三)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实现全部创A。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

二、坚持系统思维,持之以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认真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研究制定“1+10”工作方案,不断强化结构调整和管理挖潜,加强源头防控和面源治理,狠抓散煤复燃管控、烟花爆竹禁限放、露天焚烧管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降至4.141、同比改善5.7%,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优良天数267天、同比增加22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减少7天。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三水”统筹、分区施策,强化重点流域水质达标管理,122个国控断面中106个水质达到优良,滹沱河(石家庄段)获评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严格落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密云水库、于桥水库上游出境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总氮管控、入海排污口整治监管等重点任务,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9.2%,秦皇岛北部湾区获评全国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秦皇岛港湾区、沧州南部湾区—黄骅港段获评全国第三批美丽海湾。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完成重点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88个国考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狠抓农村污染治理,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215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9%。

(四)着力加强固体废物治理。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出台全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探索京津首家无废集团建设,开展大型钢铁集团固体废物“全量化利用”环境管理试点示范。积极承接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自评估”试点,对全省400余家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深化京津冀危废“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等试点创新,积极争取金隅涞水冀东飞灰利用处置项目获批华北区域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飞灰)集中处置中心。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推进石家庄经开区列入生态环境部制药(抗生素)行业新污染物全过程治理管控试点。

(五)持续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深入推进“绿盾”行动,持续开展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疑似问题线索、消除生态破坏隐患,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保持稳定。有序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16项重点工程实施,对65个县域开展物种多样性调查评估,强力推动白洋淀鸟类栖息地保护监管,白洋淀野生鸟类增至292种,较雄安新区设立前增加86种。

三、坚持向绿而行,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底色成色

(一)扎实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坚持速度和质量“两手抓”,常态调度创A进展,实化细化支持政策,定期实施审核评估,组织行业专家400余人次,跟踪帮扶解决问题520多个,编印创A政策宣传解读手册,着力推动支持措施落地落实,搭建A级企业服务平台和问题隐患举报奖励系统,全力守护创A“金字招牌”,全年新增重点行业A级企业58家,总数达到138家。

(二)全面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在全省55个园区开展环评审批试点,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启审批绿色通道,创新技术评估提前介入、公示审查同步开展、申请材料容缺受理等举措,建设环评预约挂号服务平台,实现一次性预约挂号、全过程跟踪服务,全年高效服务审批环评文件8536件,在全国首次采取审批听证会形式,多轮协调成功完成省重点项目力马燃气环评审批。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强化碳排放管理,扎实做好全国碳市场配额清缴履约,推动北京与雄安新区合作共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服务机构。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有序开展。推动京津冀碳普惠标准体系构建,联合制定低碳出行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强化甲烷气体排放管控,推动省级示范试点探索甲烷减排新思路,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深化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新增完成降碳产品项目评估6个,核证总规模累计达到556余万吨。加强气候投融资机制建设,累计获得融资支持51.6亿元。积极谋划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推动张家口、唐山等12个项目进入金融项目储备库。

(五)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出台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入推进实行有偿使用、加强经济发展要素保障、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资产金融赋能、健全管理体系等5方面改革举措,制定简化交易流程、缩短交易时间、免予交易主体审核、免收交易保证金等系列刺激政策,创新开展全省首批排污权跨区流转,市场活力不断激发,全年累计交易2976笔、3.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6%和31.64%。

四、坚持夯本固基,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全力推进信息化赋能。按照“结果导向、流程再造、数字孪生”的思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数智环保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实现信息采集流转、集成分析、反馈处置的共建共治共享和互联互通,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数据智能传输、智能分析、灵敏反馈、智能预测预警、智能决策和智能处置能力,河北省环评预约挂号服务、北戴河生态环境数智监管、白洋淀流域数智环保综合管理等一批平台系统投入运行,科技赋能效应明显增强。

(二)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加强协调调度,强化督导核查,督察反馈问题有序推进。深入推进省级环保督察,组织对4个市开展了第三轮例行督察。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强化日常督察和暗访暗查,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三)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以打造“三化一型”执法队伍为目标,建立一次帮扶、二次督导、三次严惩执法模式,开创性实行入企扫码制度,完善企业评价投诉渠道,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性。持续开展大气、水、旅游旺季北戴河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等专项执法,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惩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将25种轻微免罚行为纳入自由裁量基准,办理1246件不予处罚案件,免罚金额1.56亿元,坚决做到严格监管有力度、轻微免罚有温度。

(四)不断强化基础保障。健全法规标准,制定出台《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地方立法,开展《河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立法后评估,完成白洋淀水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制定。突出政策引领,起草并提请印发美丽河北建设实施意见、美丽河北建设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生态环境政策保障更加全面。完善监测体系,积极配合做好“十五五”环境空气、地表水、海洋水质国控点位调整,优化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省控网点位,全面提升监测数据质量。加强科技支撑,支持河钢集团牵头申报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并获批,围绕空气质量改善提升、环保绩效创A等工作,立项支持一批科技研发和集成示范项目。严格风险防范,全面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加强涉危险废物、尾矿库、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行业、点位问题排查整治,强化“南阳实践”成果运用,实现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生态环境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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