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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合发文 钢材“买单出口”将被彻底终结!
发表日期:2025/3/29 15:30:50 凌波微观
    

昨天(3月28日)晚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这可谓重磅消息了!终于!国家对逃税买单出口问题的打击从过去零散的行动上升为法律法规层面。这意味着,买单出口将会被彻底终结!这个《公告》实际上是对之前低价逃税买单出口问题的查缺补漏。而事实上,国家五部门发布的这个《公告》的出台的最重要目的就是针对钢材低价逃税出口也就是大家一致简单称之的“买单出口”。

钢材买单出口涉及出口额最大,涉税最多,因此,而该公告最核心要打击买单出口的品种就是钢材的买单出口。我们可以再回顾一下国内钢材买单出口的操作流程,以便更好理解国税总局等五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到底有多长牙带刺,多么具有针对性,为什么说可以精准打击钢材买单出口?低价逃税买单出口如何获利:自2021年国家全部取消钢材所有品种的出口退税后,出口商不必再需要上游开具的发票和出口单据去税务部门申请出口退税了。国外的接货商更从来也不需要国内的出口商开具发票,所以国内出口商手上就有“不需要开票的货”了,这部分“不需要开的发票”就可以开给一些“不需要货只需要进项票”的下游用户了。下游用户可以利用低价购买增值税票用作进项税抵扣,而没有实际购买钢材。于是,整个产业链上,大家都很开心,每个角色都赚到了一点钱——出口商卖税票赚了几个点,买票不买货的下游用户赚了几个进项税抵扣点,国外接货商低价买到了货。而唯独我们国家税收吃了亏。为了逃避秋后算账,很多利用低价逃税买单出口的企业,会利用国家出口便利政策,快速注册外贸公司,完成出口交易后迅速注销,由于不需要纳税凭证,便无迹可寻。

买单出口的危害,笔者此前的文章已经说了很多次,不再赘述,核心就是低价出口商和国外客户占了便宜,而国家税收受了损失,同时严重损害了中国钢材出口形象,给国外对中国出口钢材搞反倾销调查“递刀子”。《公告》第四条:“纳税人向海关申报出口应征税货物前,应当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服务厅在税务部门完成登记信息确认。未在税务部门完成登记信息确认,或者属于注销、非正常、走逃(失联)等税务异常情形的,需完成相关涉税事宜处理后,再行办理海关手续。”第五条:“出口应征税货物的纳税人,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前,应当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并凭清税证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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