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范围
发表日期:2025/9/5 17:52:55 新华财经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提升外汇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服务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提到,支持确有实需、经营主体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地区,履行相关报备手续后,按规定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通知》还提到,支持审慎合规银行,将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情况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的且经其推荐的诚信客户,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委托客户办理跨境电商收结汇,及货物出口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对外支付;也可将上述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与出口货款进行轧差结算,同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新华财经)
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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