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以产业园区和企业为载体,在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遴选创建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到2035年,创建100个左右园区类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1000个左右企业类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企业),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规模和竞争力显著提升,辐射带动作用充分显现,形成一批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和重要引擎,总结推广一批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指出,示范基地创建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前沿,面向2035年和“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战略,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低空装备、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通知》明确,基地考评指标分为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两类,指标设置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定量为主的方式。
示范企业考评指标包括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4个一级指标和营业收入、市场占有率、研发投入强度、有效发明专利数量、重大技术成果数量、标准供给、高水平人才数量、场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11个二级指标。

示范园区考评指标包括集群发展、协同创新、生态优化、治理提升4个一级指标和主导产业规模、优质企业数量、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创新平台数量、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融资额、高水平人才数量、数字化发展水平、产业支持政策、公共服务水平等11个二级指标。
示范基地创建期为2年。创建期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一组织对创建对象进行评估验收,审查创建工作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和考评指标目标完成情况,形成评估验收结果。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选树新兴产业发展示范标杆,引领带动我国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请按照《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做好本地区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如下:





- 工信部启动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目标2035年建成1000家示范企业2025/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