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表日期:2026/6/30 13:59:08 浙江省发改委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3日 |
| 反馈问题 | 国家要求,“十四五”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应下降5%左右。浙江省有关部门对国家煤炭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滞后,直到2024年5月才对减煤任务进行分解。 |
| 整改实施主体 |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党委、政府。 |
| 整改目标 | 按国家考核具体要求,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 |
|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 1.立行立改。(1)2024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煤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涉煤项目审批建设条件和要求,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2)2024年8月,省能源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热电联产规划的布局与调整。(3)2024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明确2025年全省重点区域地方用煤量目标。经初步统计,2025年全省重点区域完成我省控煤任务。2.加强存量管理。(1)截至2024年底,浙江省已完成存量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改造24台,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共1742.9万千瓦。(2)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通过浙江省能源利用状况综合管理系统,核定重点用能单位年度用能预算、化石能源消费预算,涉及用煤的单位明确年度煤炭消费预算和月度煤炭消费预算。按月通报浙江省能耗双控工作调度情况,对超能耗预算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和超用煤预算的企业亮黄灯。3.构建闭环机制。(1)2024年9月,省能源局印发《燃煤企业煤炭消费在线监测实施方案》;2025年2月,形成全省涉煤企业清单,常态化对涉煤企业用煤开展在线监测。(2)2024年12月,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新上涉煤项目等量减量替代方案编制工作导则(试行)》,规范煤炭等量减量替代方案编制。2025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2025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强化涉煤项目的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 整改成效 | 1.立行立改见效迅速。针对浙江省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增幅偏高、减煤任务分解滞后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迅速出台涉煤项目管控、热电规划、煤炭减量替代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细化重点区域年度控煤量化指标。2025年全省重点区域完成我省控煤任务。2.存量管理成效突出。持续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升级改造,超额完成既定任务。全面推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煤炭消费预算管理,建立月度调度预警机制,存量用煤规模实现常态化管控,从用煤端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3.长效管控闭环成型。建成全省涉煤企业煤炭消费在线监测系统,实现煤炭消费动态精准监管;统一规范新上涉煤项目减量替代编制标准,从源头严控新增用煤;常态化开展化石能源专项节能监察,形成全链条闭环管控体系。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6年4月8日至10日,省委省政府督查办组织省级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核查,查阅了相关佐证材料。核查组会商后形成核查意见。根据核查情况,该问题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571-87050351电子邮箱:ysm0571@163.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兰格钢铁网站刊登本图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更多钢铁价格信息,请下载兰格钢铁app查看

相关文章
- 浙江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2026/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