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结构性金融改革面临挑战
发表日期:2014/7/14 7:58:16 兰格钢铁
2014年5月,英国巴克莱银行宣布重大经营调整,将在未来3~5年内削减三分之一的总资产(大部分为投行业务),至2019年投行业务占集团整体业务比重下降至20%左右。同时,德、法、瑞士等国金融机构也在进行类似业务调整。
这表明欧洲结构性金融改革的效果已逐步显现。改革将拆分传统业务和投行业务,迫使银行经营模式做出重大调整,短期内可能丧失一部分金融效率和竞争力,并拖累经济复苏。但长期看来,这将有助于降低系统性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发展和保持金融体系稳定。
欧洲结构性金融改革突出风险隔离理念
英国独立银行委员会(ICB)和欧盟委员会先后于2013年底和2014年4月,提出了维克斯报告(VickersReport)和利卡宁报告(LiikanenReport),对英国和欧盟银行业的经营结构提出改革建议,其核心是要求金融机构拆分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
其中,英国提出围栏政策(Ring-fencing),侧重于将银行现有的零售、商业银行业务从整体业务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圈护监管;欧盟侧重于将银行的投行业务纳入独立运作的机构。改革方案未改变集团综合经营格局,而是通过集团控股、子公司分业经营模式实现风险隔离和规范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隔离传统业务和投行业务风险。改革方案对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离,商业银行不允许从事投行业务,投行也不允许吸收存款和放贷。同时,两类子公司进行独立的资本金和流动性管理,禁止交叉持股和交叉融资。通过建立上述隔离机制,打破集团内部两种业务间的紧密联系,使高风险业务的损失、风险不会转嫁给传统银行业务,降低风险交叉传染。
二是限制高风险业务,降低银行风险偏好和道德风险。危机前,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一般享受政府隐性担保,融资成本较低,银行往往利用低成本资金从事高风险、高利润业务,并引发较高道德风险。分离传统业务和投行业务后,投资银行只能通过批发性融资获取资金,经营成本大幅上升将限制相关业务扩张。另一方面,与美国沃克尔规则(VolkerRule)类似,欧洲结构性改革通过禁止自营交易(ProprietaryTrading)降低银行风险偏好,避免利用经纪、做市业务的信息优势进行自营获利导致的利益冲突。
三是对传统信贷业务监管要求更严,是巴塞尔监管改革的有益补充。业务拆分后,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高于投资银行。改革方案建议,投资银行监管参照巴塞尔协议III(BaselIII)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资本金和流动性要求高于BaselIII最低要求。其中,商业银行普通一级资本充足率(CETRatio)在BaselIII最低标准7%的基础上调高3%~4%,杠杆率从3%的最低要求提高至4%。同时,在满足BaselIII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比率和稳定融资比率)基础上,对商业银行批发性融资占总负债比重进行限制。
结构性金融改革影响深远
欧洲银行经营模式将发生重大变革。
一方面,银行大规模缩减投行业务。其中,瑞士和英国银行转型幅度较大。瑞士大型银行计划到2016年缩减风险加权资产(RWA)50%,全面退出固定收益、外汇等投行领域;英国大型银行撤出美国和亚洲的投行领域,缩减资产在20%~40%。从危机以来欧洲银行去杠杆的情况看,缩减投行业务也是最主要的渠道,衍生品、回购、同业交易、高风险证券等投行资产占欧洲银行业总资产缩减规模的70%左右(图1).
另一方面,重点发展传统业务,强调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经营环境变化后,多数银行无法提供全面的产品和服务,需要重新定位,突出核心业务。目前,欧洲主要银行传统信贷业务占总资产的比重从2011年的33%上升至40%,接近2000年的水平。苏格兰皇家银行、瑞士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简化经营模式,将重点转向零售、商业银行业务,以及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领域。同时,通过发展信息技术、满足客户需求变化和信贷业务的创新,扩大传统业务的盈利空间。
与美国的银行相比,欧资银行的竞争力将显著下降。危机后,美国和欧洲均对投行业务提出了改革建议,美国沃克尔规则只禁止自营交易,对其他业务没有强制分拆;欧洲结构性金融改革在禁止自营交易的基础上,要求承销、经纪等主要投行业务均与存贷业务进行隔离。这导致欧洲的银行将部分丧失业务交叉经营产生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并面临更高的转型风险和成本。此外,欧洲银行经营效率相对较低,抵御改革成本上升冲击的能力较差,部分盈利能力较弱的业务难以为继,相应市场份额将被美国的银行蚕食。
目前,欧洲银行市场份额已明显下降,全球固定收益业务(包括固定收益、外汇和商品)的市场份额从高点的45%降至30%,股票经纪业务、承销业务等领域市场份额也在持续收缩。同时,盈利下滑幅度也远超美资银行,2014年一季度,欧洲投行盈利年率降幅在15%~40%之间,远高于美国投行业务5%的平均降幅。
短期内,此举将拖累欧洲经济复苏,从长期看,则有助于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
在欧洲银行去杠杆的大背景下,被迫调整业务模式使其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和转型风险,并将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限制其信贷扩张能力,拖累欧洲经济复苏进程。但从长期看,仍有着积极影响:一是银行日益将资源和战略重点放在传统业务和核心业务,未来仍有稳健发展的空间,也将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和支持。二是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降低系统性风险。拆分不同性质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风险的蔓延和传染,限制高风险业务以及加强传统业务监管,也能限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过度膨胀,提高银行抵御冲击能力,并降低危机对经济和金融体系的负面影响。
改革落实仍面临诸多挑战
欧洲银行的改革落实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是结构性改革的一些关键措施仍未明确。改革方案允许传统业务子公司和投行业务子公司仍隶属于同一金融控股集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风险有效隔离的难度。因此,在两个子公司之间有效构建防火墙,成为防范风险交叉蔓延的关键。目前,改革方案在业务隔离、资本金隔离方面做出了较清晰的规定,但在公司治理、信息流通以及关联交易等防火墙构成上仍未明确,未来仍需出台一系列监管配套措施。具体包括:构建相对独立的集团和子公司层面公司治理架构,明确集团内部大额风险暴露限额要求和关联交易管理,以及合理内部信息流动等。
其次,结构性改革需要权衡多方利益,落实改革仍须较长时间。一是改革遭到金融机构的反对和抵制。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曾扬言不排除将总部迁出英国,瑞士银行和德、法等国银行也游说监管机构放松改革要求。预计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博弈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二是政府担忧改革可能影响欧洲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最近英国政府表示,需进一步考虑提高金融安全和维护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之间的平衡。欧洲还需协调各成员国的不同立场和差异化的金融体系,面临的情况复杂,改革过程也更艰难。目前,欧盟的利卡宁报告仍处于草案阶段,预计最终版本的出台将不早于2018年;英国维克斯报告已经通过立法,但具体改革实施方案仍在磋商中,分业改革最早将于2019年完成。(第一财经日报)
这表明欧洲结构性金融改革的效果已逐步显现。改革将拆分传统业务和投行业务,迫使银行经营模式做出重大调整,短期内可能丧失一部分金融效率和竞争力,并拖累经济复苏。但长期看来,这将有助于降低系统性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发展和保持金融体系稳定。
欧洲结构性金融改革突出风险隔离理念
英国独立银行委员会(ICB)和欧盟委员会先后于2013年底和2014年4月,提出了维克斯报告(VickersReport)和利卡宁报告(LiikanenReport),对英国和欧盟银行业的经营结构提出改革建议,其核心是要求金融机构拆分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
其中,英国提出围栏政策(Ring-fencing),侧重于将银行现有的零售、商业银行业务从整体业务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圈护监管;欧盟侧重于将银行的投行业务纳入独立运作的机构。改革方案未改变集团综合经营格局,而是通过集团控股、子公司分业经营模式实现风险隔离和规范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隔离传统业务和投行业务风险。改革方案对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离,商业银行不允许从事投行业务,投行也不允许吸收存款和放贷。同时,两类子公司进行独立的资本金和流动性管理,禁止交叉持股和交叉融资。通过建立上述隔离机制,打破集团内部两种业务间的紧密联系,使高风险业务的损失、风险不会转嫁给传统银行业务,降低风险交叉传染。
二是限制高风险业务,降低银行风险偏好和道德风险。危机前,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一般享受政府隐性担保,融资成本较低,银行往往利用低成本资金从事高风险、高利润业务,并引发较高道德风险。分离传统业务和投行业务后,投资银行只能通过批发性融资获取资金,经营成本大幅上升将限制相关业务扩张。另一方面,与美国沃克尔规则(VolkerRule)类似,欧洲结构性改革通过禁止自营交易(ProprietaryTrading)降低银行风险偏好,避免利用经纪、做市业务的信息优势进行自营获利导致的利益冲突。
三是对传统信贷业务监管要求更严,是巴塞尔监管改革的有益补充。业务拆分后,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高于投资银行。改革方案建议,投资银行监管参照巴塞尔协议III(BaselIII)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资本金和流动性要求高于BaselIII最低要求。其中,商业银行普通一级资本充足率(CETRatio)在BaselIII最低标准7%的基础上调高3%~4%,杠杆率从3%的最低要求提高至4%。同时,在满足BaselIII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比率和稳定融资比率)基础上,对商业银行批发性融资占总负债比重进行限制。
结构性金融改革影响深远
欧洲银行经营模式将发生重大变革。
一方面,银行大规模缩减投行业务。其中,瑞士和英国银行转型幅度较大。瑞士大型银行计划到2016年缩减风险加权资产(RWA)50%,全面退出固定收益、外汇等投行领域;英国大型银行撤出美国和亚洲的投行领域,缩减资产在20%~40%。从危机以来欧洲银行去杠杆的情况看,缩减投行业务也是最主要的渠道,衍生品、回购、同业交易、高风险证券等投行资产占欧洲银行业总资产缩减规模的70%左右(图1).
另一方面,重点发展传统业务,强调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经营环境变化后,多数银行无法提供全面的产品和服务,需要重新定位,突出核心业务。目前,欧洲主要银行传统信贷业务占总资产的比重从2011年的33%上升至40%,接近2000年的水平。苏格兰皇家银行、瑞士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简化经营模式,将重点转向零售、商业银行业务,以及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领域。同时,通过发展信息技术、满足客户需求变化和信贷业务的创新,扩大传统业务的盈利空间。
与美国的银行相比,欧资银行的竞争力将显著下降。危机后,美国和欧洲均对投行业务提出了改革建议,美国沃克尔规则只禁止自营交易,对其他业务没有强制分拆;欧洲结构性金融改革在禁止自营交易的基础上,要求承销、经纪等主要投行业务均与存贷业务进行隔离。这导致欧洲的银行将部分丧失业务交叉经营产生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并面临更高的转型风险和成本。此外,欧洲银行经营效率相对较低,抵御改革成本上升冲击的能力较差,部分盈利能力较弱的业务难以为继,相应市场份额将被美国的银行蚕食。
目前,欧洲银行市场份额已明显下降,全球固定收益业务(包括固定收益、外汇和商品)的市场份额从高点的45%降至30%,股票经纪业务、承销业务等领域市场份额也在持续收缩。同时,盈利下滑幅度也远超美资银行,2014年一季度,欧洲投行盈利年率降幅在15%~40%之间,远高于美国投行业务5%的平均降幅。
短期内,此举将拖累欧洲经济复苏,从长期看,则有助于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
在欧洲银行去杠杆的大背景下,被迫调整业务模式使其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和转型风险,并将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限制其信贷扩张能力,拖累欧洲经济复苏进程。但从长期看,仍有着积极影响:一是银行日益将资源和战略重点放在传统业务和核心业务,未来仍有稳健发展的空间,也将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和支持。二是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降低系统性风险。拆分不同性质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风险的蔓延和传染,限制高风险业务以及加强传统业务监管,也能限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过度膨胀,提高银行抵御冲击能力,并降低危机对经济和金融体系的负面影响。
改革落实仍面临诸多挑战
欧洲银行的改革落实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是结构性改革的一些关键措施仍未明确。改革方案允许传统业务子公司和投行业务子公司仍隶属于同一金融控股集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风险有效隔离的难度。因此,在两个子公司之间有效构建防火墙,成为防范风险交叉蔓延的关键。目前,改革方案在业务隔离、资本金隔离方面做出了较清晰的规定,但在公司治理、信息流通以及关联交易等防火墙构成上仍未明确,未来仍需出台一系列监管配套措施。具体包括:构建相对独立的集团和子公司层面公司治理架构,明确集团内部大额风险暴露限额要求和关联交易管理,以及合理内部信息流动等。
其次,结构性改革需要权衡多方利益,落实改革仍须较长时间。一是改革遭到金融机构的反对和抵制。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曾扬言不排除将总部迁出英国,瑞士银行和德、法等国银行也游说监管机构放松改革要求。预计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博弈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二是政府担忧改革可能影响欧洲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最近英国政府表示,需进一步考虑提高金融安全和维护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之间的平衡。欧洲还需协调各成员国的不同立场和差异化的金融体系,面临的情况复杂,改革过程也更艰难。目前,欧盟的利卡宁报告仍处于草案阶段,预计最终版本的出台将不早于2018年;英国维克斯报告已经通过立法,但具体改革实施方案仍在磋商中,分业改革最早将于2019年完成。(第一财经日报)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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