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京津冀重霾应急:多地搞形式主义
发表日期:2014/10/14 8:04:36 兰格钢铁
环保部督查京津冀“应急”重霾:多地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等五类问题
邯钢负责人称:“这次重污染天气应急一来就是二级,搞得我们有点措手不及。”企业从接到通知到完全达到限产要求大约需要12个小时。要再次恢复正常生产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10月13日,环保部通报了京津冀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督查结果。“此次督查以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为主,北京和天津的督查由环保部环监局负责,河北的督查由华北督查中心负责。”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首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
此次督查的背景是,10月8日到11日,华北大部分地区再度遭遇严重的雾霾。为督促地方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环保部10月9日派出6个督查组奔赴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衡水、邯郸8个城市,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根据环保部的通报,京津冀相关城市迅速反应,但是一些地区应急工作仍然存在五类突出问题。首先,尽管各地都启动了应急预案,但是一些地区应急工作仍然是“形式大于内容”,难以满足应急要求。
督查组抽查了石家庄市裕华、长安、新华三个市辖区,就有两个区应急期间道路喷雾洒水工作量仍然维持在日常水平;在邯郸市,应急响应区域仅局限于主城区(四区一县),对于邯郸市区周边,尤其是工业企业相对集中、排放量占比最多的武安市、峰峰矿区、永年县等地均未采取应急措施。
同时,在廊坊新世界(9.71,0.06,0.62%)家园一期工程的工地内,施工方虽然将预案措施上墙,但是现场主管对相关措施并不了解。而廊坊市世锦名城建设项目虽然启动了应急预案,但车辆清洗设备老旧,使用效果不明显,无法起到清洗渣土的效果。
其次,督查组提出,尽管各地都建立了应急指挥体系和部门协调机制,但在实际应急响应中,仍然存在不顺畅的情况。一些县(市、区)只是环保部门在单打独斗,如邢台市个别县(市、区)政府在应急工作开展和部门联动上无实质性举措;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虽然设在市政府,但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协调办公室却从原挂靠市政府降格到挂靠市环保局,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这次应急指挥调度工作带来了不便。
第三,督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机动车限行等一些具体应急措施,由于与民生密切相关,在操作中难度较大。
例如,在保定,市交警支队接到预警信息后,虽然立即安排部署机动车限行措施,但是10月10日限行效果并不明显。督查组检查时发现,虽然在市区内各大路口都安放了限行标志,但是道路上违反尾号限行的车辆并不在少数。
河北省尚未设立全省统一的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机动车限号规范。邯郸市交警支队副队长赵政表示,目前各地限号措施都不尽相同,这一方面给交管部门的应急执法带来困难,另一方面不利于缓解整个区域的污染局势。“应该尽快出台措施,确保全省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机动车限号工作能够步调一致。”
第四,一些地区或企业应急响应仍然迟缓滞后。在邢台沙河市的督查中发现,应急预案情况落实不够深入。督查组一行在沙河市东外环路看到,两侧市政工程工地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大面积的土石方、工地裸露,市政管道摆放在工地上;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过后,扬起遮天蔽日的黄尘,久久不散。
沙河市主管环保的副市长裴沛华向督查组一行介绍说,针对重污染天气,沙河开展了车辆限行、路面洒水、工业企业限产20%等工作。
但是,督查组一行在沙河市并未看到道路上的限行标识牌,加上工地上所见,督查组认为,沙河市的应急预案执行不到位,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不够紧密,施工路面的严重扬尘甚至不符合日常工地作业要求,应尽快整改。
玻璃产业是沙河市的支柱产业。在德金玻璃厂,有两条600吨/日的生产线,虽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限产20%,但除尘装置发生故障。督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重污染天下条件下,出现事故性排放,仅仅采取预案要求的限产措施远远不够,应立即责令企业最大限度压产。
第五,一些地区应急预案制定的时间较早,基础技术资料不全,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应急工作的需要。
例如,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于2012年底开始实施演练并付诸实施,当时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尚未完成,应急响应范围和措施的确定还不够科学。衡水市二级响应工业企业数量达到五百多家,占环统企业数量近半,难以落实;衡水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仅有十万余辆,但预案中要求二级响应时应实施单双号限行,并停驶80%公务车,限行实际效果有限。
“这次重污染天气应急一来就是二级,搞得我们有点措手不及。”邯郸钢铁集团生产部门的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部署,邯钢要减产30%。但是钢铁企业的生产调度需要时间,从接到通知到完全达到限产要求大约需要12个小时。而污染情况时刻都在变化,有可能12个小时后,应急响应解除了,企业要再次恢复正常生产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钢铁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从侧面反映出当前基层环保部门预警能力的薄弱。”邯郸市环保局局长崔红志表示,“目前,整个河北省除了廊坊、保定的预警能力稍好,其他地方环保部门的预警能力建设都相对滞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主要依赖省环保厅的通知,但层层通知、部署、落实需要较长时间,相应的就给应急措施的效用打了折扣。”
“因为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所以基层环保部门预警能力的建设十分重要。邯郸市正在和有关各方协商预警监测平台的投资方式,预计至少要投入500万元。”崔红志说。
“上述五类问题集中在河北的6个城市,我认为,这并非专门针对河北。”邹首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我负责北京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督查,北京确实做得相对很好。而天津由于在这次京津冀严重污染中,污染程度相对较轻,所以它启动的是重污染天气蓝色(四级)预警应急响应,这意味着天津主要采取一些提醒和建议类的应急措施,而不必采取强制性措施。”
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重污染天气的程度或者延缓重污染天气的继续恶化速度,但毕竟作用有限,因此改变重污染的现状,从根本上来看,还必须加大治霾措施的落实,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邯钢负责人称:“这次重污染天气应急一来就是二级,搞得我们有点措手不及。”企业从接到通知到完全达到限产要求大约需要12个小时。要再次恢复正常生产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10月13日,环保部通报了京津冀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督查结果。“此次督查以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为主,北京和天津的督查由环保部环监局负责,河北的督查由华北督查中心负责。”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首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
此次督查的背景是,10月8日到11日,华北大部分地区再度遭遇严重的雾霾。为督促地方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环保部10月9日派出6个督查组奔赴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衡水、邯郸8个城市,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根据环保部的通报,京津冀相关城市迅速反应,但是一些地区应急工作仍然存在五类突出问题。首先,尽管各地都启动了应急预案,但是一些地区应急工作仍然是“形式大于内容”,难以满足应急要求。
督查组抽查了石家庄市裕华、长安、新华三个市辖区,就有两个区应急期间道路喷雾洒水工作量仍然维持在日常水平;在邯郸市,应急响应区域仅局限于主城区(四区一县),对于邯郸市区周边,尤其是工业企业相对集中、排放量占比最多的武安市、峰峰矿区、永年县等地均未采取应急措施。
同时,在廊坊新世界(9.71,0.06,0.62%)家园一期工程的工地内,施工方虽然将预案措施上墙,但是现场主管对相关措施并不了解。而廊坊市世锦名城建设项目虽然启动了应急预案,但车辆清洗设备老旧,使用效果不明显,无法起到清洗渣土的效果。
其次,督查组提出,尽管各地都建立了应急指挥体系和部门协调机制,但在实际应急响应中,仍然存在不顺畅的情况。一些县(市、区)只是环保部门在单打独斗,如邢台市个别县(市、区)政府在应急工作开展和部门联动上无实质性举措;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虽然设在市政府,但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协调办公室却从原挂靠市政府降格到挂靠市环保局,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这次应急指挥调度工作带来了不便。
第三,督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机动车限行等一些具体应急措施,由于与民生密切相关,在操作中难度较大。
例如,在保定,市交警支队接到预警信息后,虽然立即安排部署机动车限行措施,但是10月10日限行效果并不明显。督查组检查时发现,虽然在市区内各大路口都安放了限行标志,但是道路上违反尾号限行的车辆并不在少数。
河北省尚未设立全省统一的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机动车限号规范。邯郸市交警支队副队长赵政表示,目前各地限号措施都不尽相同,这一方面给交管部门的应急执法带来困难,另一方面不利于缓解整个区域的污染局势。“应该尽快出台措施,确保全省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机动车限号工作能够步调一致。”
第四,一些地区或企业应急响应仍然迟缓滞后。在邢台沙河市的督查中发现,应急预案情况落实不够深入。督查组一行在沙河市东外环路看到,两侧市政工程工地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大面积的土石方、工地裸露,市政管道摆放在工地上;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过后,扬起遮天蔽日的黄尘,久久不散。
沙河市主管环保的副市长裴沛华向督查组一行介绍说,针对重污染天气,沙河开展了车辆限行、路面洒水、工业企业限产20%等工作。
但是,督查组一行在沙河市并未看到道路上的限行标识牌,加上工地上所见,督查组认为,沙河市的应急预案执行不到位,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不够紧密,施工路面的严重扬尘甚至不符合日常工地作业要求,应尽快整改。
玻璃产业是沙河市的支柱产业。在德金玻璃厂,有两条600吨/日的生产线,虽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限产20%,但除尘装置发生故障。督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重污染天下条件下,出现事故性排放,仅仅采取预案要求的限产措施远远不够,应立即责令企业最大限度压产。
第五,一些地区应急预案制定的时间较早,基础技术资料不全,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应急工作的需要。
例如,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于2012年底开始实施演练并付诸实施,当时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尚未完成,应急响应范围和措施的确定还不够科学。衡水市二级响应工业企业数量达到五百多家,占环统企业数量近半,难以落实;衡水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仅有十万余辆,但预案中要求二级响应时应实施单双号限行,并停驶80%公务车,限行实际效果有限。
“这次重污染天气应急一来就是二级,搞得我们有点措手不及。”邯郸钢铁集团生产部门的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部署,邯钢要减产30%。但是钢铁企业的生产调度需要时间,从接到通知到完全达到限产要求大约需要12个小时。而污染情况时刻都在变化,有可能12个小时后,应急响应解除了,企业要再次恢复正常生产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钢铁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从侧面反映出当前基层环保部门预警能力的薄弱。”邯郸市环保局局长崔红志表示,“目前,整个河北省除了廊坊、保定的预警能力稍好,其他地方环保部门的预警能力建设都相对滞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主要依赖省环保厅的通知,但层层通知、部署、落实需要较长时间,相应的就给应急措施的效用打了折扣。”
“因为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所以基层环保部门预警能力的建设十分重要。邯郸市正在和有关各方协商预警监测平台的投资方式,预计至少要投入500万元。”崔红志说。
“上述五类问题集中在河北的6个城市,我认为,这并非专门针对河北。”邹首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我负责北京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督查,北京确实做得相对很好。而天津由于在这次京津冀严重污染中,污染程度相对较轻,所以它启动的是重污染天气蓝色(四级)预警应急响应,这意味着天津主要采取一些提醒和建议类的应急措施,而不必采取强制性措施。”
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重污染天气的程度或者延缓重污染天气的继续恶化速度,但毕竟作用有限,因此改变重污染的现状,从根本上来看,还必须加大治霾措施的落实,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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