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投资乱象
发表日期:2014/10/31 11:15:42 兰格钢铁
10月28日,能源局发布特急文件《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通知》指出:“在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展的情况下,项目投资开发环节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给光伏电站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是短期内能源局针对规范光伏发电所发的第三个文件,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剑指高价路条倒卖和囤积路条不开工等现象。随着光伏电站市场的日趋火热,电站的路条价格也水涨船高,为此开发企业的利润被进一步压缩。
而规范市场的目的,也是要在未来更长时间内,让光伏电站市场良性发展。有能源局官员在10月22日表示,今年1-9月份,国内新建的光伏电站总量仅为5.5GW。而能源局今年的目标为13GW,相距甚远。
打击倒卖路条行为
所谓“路条”,是指由有关部门下发的同意项目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其中路条还可以分为“大路条”和“小路条”。仅拿到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被叫做“小路条”,文件名称一般为《关于某某公司开展某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这个文件中确定了项目的场址等信息,从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需尽快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矿产压覆以及电网接入等前期工作事宜,这一过程通常持续半年。在完成以上环节以后,再获得《某某发改委关于某某项目核准的批复》的光伏电站项目,则是被认为拿到了“大路条”。
一个光伏电站项目,只有拿到路条后,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土地预审、电网接入等支持性文件才能启动。
目前,光伏电站路条的发放权在各地方政府,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那些有比较强的地方资源关系的人,可以在地方上拿到路条,这些人在拿到路条以后,可以用一个很高的价格把路条出售。记者咨询多位业内人士,得到目前路条的价格大约在0.3-0.5元/瓦之间,而一个光伏电站每瓦的建设成本目前也只有大约7元每瓦。也就是说,一个10MW的项目,路条价格就高达300万到500万之间。
倒卖路条的现象,不仅侵蚀了真正的电站运营商的利润,也使得真正想要做电站的人拿不到项目,需求和供给两端无法对接。
为了改善这一现象,能源局10月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三天后,能源局再次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将对2013年7月~2014年9月的各省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项目的备案、核准、开发作监管。对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将处理。
10月28日发布的《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则更加具有针对性。其中第二条内容为,完善光伏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方式,指出对明显缺乏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宜的光伏电站项目。
在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文件指出:对于不以自己为主投资开发为目的、而是以倒卖项目备案文件或非法转让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的企业,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作为投资主体开发光伏电站项目。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都认为此政策对规范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是一个极大的利好。航禹太阳能执行董事丁文磊认为,这三个文件颁布后,光伏电站市场将从无序、粗放向有序和集约转变,对于未来中东部的电站发展有促进意义。
今年目标恐难完成
在现有市场上,不仅存在严重的倒卖路条现象,很多已经拿到路条的项目不开工建设也是一个大问题,使得今年能源局13GW建设目标很难完成。
10月22日,有一位能源局官员在会议上透露,今年1-9月全国装机量仅为5.5GW,如果要完成全年13GW的目标,意味着四季度要新增8GW装机。由于今年不像去年一样有年底下调光伏上网电价的新价格政策出台,抢装潮不如预期,完成年初计划有困难。
为此,《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也有健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的内容,其提出: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项目备案文件到期后自动失效。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电站市场将被大集团主导的趋势已经明朗,模式上更多会采用与开发区或乡镇一起做整体开发的手法。“大集团和地方合作,当地的金融政策等相配合,做到全方位合作。”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而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由于目前分布式项目不需要获得路条,只需要采用备案制,所以未来,越来越多的电站开发项目会转向分布式领域。而目前,农业大棚、鱼塘、荒山和滩涂光伏电站项目,全部按照分布式项目的标准建设,这也意味着无形中已经扩展了大型地面电站的量。这几个领域的电站投资,成为目前的投资热点。
(21世纪经济报道)
这是短期内能源局针对规范光伏发电所发的第三个文件,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剑指高价路条倒卖和囤积路条不开工等现象。随着光伏电站市场的日趋火热,电站的路条价格也水涨船高,为此开发企业的利润被进一步压缩。
而规范市场的目的,也是要在未来更长时间内,让光伏电站市场良性发展。有能源局官员在10月22日表示,今年1-9月份,国内新建的光伏电站总量仅为5.5GW。而能源局今年的目标为13GW,相距甚远。
打击倒卖路条行为
所谓“路条”,是指由有关部门下发的同意项目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其中路条还可以分为“大路条”和“小路条”。仅拿到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被叫做“小路条”,文件名称一般为《关于某某公司开展某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这个文件中确定了项目的场址等信息,从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需尽快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矿产压覆以及电网接入等前期工作事宜,这一过程通常持续半年。在完成以上环节以后,再获得《某某发改委关于某某项目核准的批复》的光伏电站项目,则是被认为拿到了“大路条”。
一个光伏电站项目,只有拿到路条后,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土地预审、电网接入等支持性文件才能启动。
目前,光伏电站路条的发放权在各地方政府,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那些有比较强的地方资源关系的人,可以在地方上拿到路条,这些人在拿到路条以后,可以用一个很高的价格把路条出售。记者咨询多位业内人士,得到目前路条的价格大约在0.3-0.5元/瓦之间,而一个光伏电站每瓦的建设成本目前也只有大约7元每瓦。也就是说,一个10MW的项目,路条价格就高达300万到500万之间。
倒卖路条的现象,不仅侵蚀了真正的电站运营商的利润,也使得真正想要做电站的人拿不到项目,需求和供给两端无法对接。
为了改善这一现象,能源局10月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三天后,能源局再次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将对2013年7月~2014年9月的各省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项目的备案、核准、开发作监管。对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将处理。
10月28日发布的《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则更加具有针对性。其中第二条内容为,完善光伏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方式,指出对明显缺乏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宜的光伏电站项目。
在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文件指出:对于不以自己为主投资开发为目的、而是以倒卖项目备案文件或非法转让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的企业,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作为投资主体开发光伏电站项目。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都认为此政策对规范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是一个极大的利好。航禹太阳能执行董事丁文磊认为,这三个文件颁布后,光伏电站市场将从无序、粗放向有序和集约转变,对于未来中东部的电站发展有促进意义。
今年目标恐难完成
在现有市场上,不仅存在严重的倒卖路条现象,很多已经拿到路条的项目不开工建设也是一个大问题,使得今年能源局13GW建设目标很难完成。
10月22日,有一位能源局官员在会议上透露,今年1-9月全国装机量仅为5.5GW,如果要完成全年13GW的目标,意味着四季度要新增8GW装机。由于今年不像去年一样有年底下调光伏上网电价的新价格政策出台,抢装潮不如预期,完成年初计划有困难。
为此,《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也有健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的内容,其提出: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项目备案文件到期后自动失效。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电站市场将被大集团主导的趋势已经明朗,模式上更多会采用与开发区或乡镇一起做整体开发的手法。“大集团和地方合作,当地的金融政策等相配合,做到全方位合作。”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而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由于目前分布式项目不需要获得路条,只需要采用备案制,所以未来,越来越多的电站开发项目会转向分布式领域。而目前,农业大棚、鱼塘、荒山和滩涂光伏电站项目,全部按照分布式项目的标准建设,这也意味着无形中已经扩展了大型地面电站的量。这几个领域的电站投资,成为目前的投资热点。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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