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称王石已筹到300亿资金 中粮集团支持200亿
发表日期:2015/12/21 8:45:59 兰格钢铁
    北京12月20日下午消息相关媒体报道称,据微信号“商业人物”消息,王石已从中粮集团等处获得200亿数额支持;一家信托公司愿为王石提供100亿元“炮弹”。王石所筹集资金总额已超过300亿。

    人民网17日的文章中也提及目前中粮主政者宁高宁与王石交好的信息,称“中粮集团或许会成为万科现有管理层的潜在支持者。”

    财经杂志报道,据接近万科的消息人士称,因为此前良好的合作与互信,王石和万科管理层已经与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进行实质接触,协商中粮成为万科定增对象的可行性。据该人士分析,双方达成合作的可能性极高,因为中粮旗下的中粮地产[2.31%资金研报]于2006年与万科合资,在北京成立了中粮万科公司,各自持有50%股权,注册资本8.3亿元。

    2015年9月9日,中粮地产发布公告称,中粮万科公司将向北京万科借款2.8亿元,用于北京万科的资金周转。消息人士提醒,这表明中粮万科或中粮地产有充足的现金流,具有大幅增资万科的实力。

    财经杂志报道中还提及,同时还有消息源称,地产同行万达等也可能是未来定向增发的可能选择。但这些传闻对象目前均不愿进一步证实。

    此前,每日经济新闻分析文章中曾指出,仅仅掌握4.14%股权的万科管理层,情势危殆。想要拦住门口的野蛮人,王石的当务之急是寻找外部援助。

    财经作家吴晓波在文章中也提到了万科此役的决心:

    “双方冲突白热化的12月17日中午和下午,我分别与三个人通了电话,一个是郁亮,还有两个是我最信任的律师朋友,潘跃新和黄荣楠。

    与郁亮的通话,是希望了解万科的决心,因为说到底,宝能增持万科股票是两户大族的“家事”,旁人说得多了,人家以后没法坐在一起开董事会了。从郁亮那里,我得到了“不共戴天”的信息,到晚上,王石的谈话更是明确了这一立场。向两位律师的请教,则是希望从法律的角度看清楚事情的真相。”

    我们再来看一下双方持股情况,目前,华润(持股15.25%)、万科合伙人持股平台盈安合伙(4.14%),刘元生(持股1.21)%等万科长期盟军合计持股比例仅为20.6%。而宝能系目前持有万科22.45%的股份。另外,在12月持股比例达到5%,突然举牌万科的安邦是门口“野蛮人”还是拯救万科的“白衣骑士”,状况依然不明。据深交所周四晚披露,有一家机构席位斥资22.97亿元买入万科股份,坊间抑有人认为是安邦系所为。

    按照上述持股情况,每经文章称,“从最节省资金的角度考虑,万科只需要在上述三家股东结盟的基础上,加上增发股份能占到增发后总股本30%即可,需要新增发的股数为14.87亿股。以此计算,需要的资金为244.26亿元——据估算,宝能系增持万科股份的总开销已经高达约400亿。”

    “商业人物”文章在分析中指出,“300亿已可一战,但王石要募集500亿,从资金上确保胜利。有了500亿,王石对“宝能系”在二级市场上便可一战全胜。”

    那么,即使王石按照预计筹集到了300亿或者500亿资金,增发方案能否顺利实施?

    对于业内热议的万科是否会实施“毒丸计划”这一问题,吴晓波在文章中从法理角度给出了分析:

    ”在中国,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定并报证监会批准,因此,一旦收购方已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董事会要让增发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将有很大的难度,除非能获得其他股东及公众股东的全面支持。王石在公开谈话中说,“中小股东才是万科的大股东”,其法理的潜台词应该是在这里。”

    每经网文章中也分析了增发方案需要跨越的障碍:

    “敌方”宝能系大概率会反对;

    中小股东现在的倒向并不明确,这从网络社交平台的言论就可窥见一二;

    若向华润或者安邦增发,还面临关联方投票回避的问题,会进一步加大增发通过的难度。

    现有股东之外,坊间传言,万科拟定向三家央企增发,曾在2006年就传出参与万科增发的中粮集团也现在被纳入“观察者名单”

    但也有媒体对万科力挽狂澜的能力做出了正面预期。

    中国企业家杂志在文章中如此评价:

    “万科虽以实业起家,但却也是资本运作高手,房地产公司都会受资金饥渴症的困扰,作为龙头的万科久病成医,是最善于缓解这一症状的公司,它熟悉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所有手段,而且自2013年之后,向金融化渗透已小有成就。

    更核心的是,它也是中国管理最规范,最透明的公司之一。这种规范与透明,恰恰建立在其鲜明的价值观之上。如果说阿里是最能将价值观变成生产力的互联网公司,该头筹在传统产业就由万科拔得。要控制这样一家公司,除非抱着鱼死网破之心,否则并非仅靠资本力量能做到。你可以攻陷一个国家,但无法攻陷一座教堂。”

    监管方面对此事保持中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月18日下午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市场主体之间收购、被收购的行为属于市场化行为,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管部门不会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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