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首页 >宏观快讯要闻 >宏观快讯要闻
江苏: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
发表日期:2021/3/10 9:31:37 兰格钢铁
    

【江苏: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生产用电量(不含钢铁企业所属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价格执行差别化电价,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兰格钢铁网站刊登本图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