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在湛江海关所属东海岛海关关员监管下,一批3280吨进口重型再生钢铁原料顺利通关放行。据了解,这是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78号)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后,湛江口岸进口的首批再生钢铁原料。
湛江海关所属东海岛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再生钢铁原料
“感谢湛江海关加班加点开展专业的监管服务,让我们首批再生钢铁原料顺利入厂,拓展了原料进口的多样性,有力保障了钢铁生产的供应链稳定!”湛江某公司物流部经理说。
据了解,为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保证优质再生钢铁原料进口,湛江海关主动靠前服务,严格依法对放射性污染物、爆炸性物品、危险废物、夹杂物等技术指标进行现场检验,湛江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实施鉴别,杜绝洋垃圾入境,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给予验放。此举有利于推动我国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多渠道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地方大项目发展。此外,运用再生钢铁原料炼钢还可以大幅度减低污染物排放,有效提高铁素资源循环利用率,增加钢铁企业有效选项,帮助行业绿色转型和环保发展。
湛江海关提醒,《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78号)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国家标准也于同日正式实施。按照上述公告和国标,再生钢铁原料是钢铁回收料经过严格的分类筛选及加工处理、成为特定类别的高品质再生钢铁原料产品,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与传统的废钢铁存在本质区别。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企业应坚持自律,严把原料质量关,对进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海关将依法责令退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南方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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