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长治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坚决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优良天数比例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数力争继续减少,各项指标改善成效得到巩固提升,二氧化氮指标稳定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指标稳定达到一级标准,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前移。
重点任务
01
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再发力
协同推进工业领域降碳减污
强化源头管控。
严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为转型发展项目腾出环境容量。除同一企业内部进行的不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外,城市规划区、各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不再新布局包括产能置换项目在内的钢铁(不含短流程炼钢)、铸造(不含高端铸件)、水泥、有色项目,区域内现有产能只减不增。
坚定不移整治结构性污染。
继续推进主城区、各县城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加速淘汰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已备案“上大关小”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同时关停。
02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再提升
协同推进绿色引领和深度减排
深入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严格执行山西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全面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长信工业、兴宝钢铁、太行钢铁要尽快完成铁路专运线建设并投入运行。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以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自愿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03
散煤清洁替代再扩展
协同推进能源领域降碳减污
持续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
因地制宜稳妥推进“煤改气”工作,以生物质为燃料的取暖设施需符合节能、环保相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的原则,在清洁取暖工程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简单拆除群众取暖设施,清缴取暖用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做好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延续和宣传,防止补贴退坡导致散煤复烧。
巩固扩大“禁煤区”建设成果。
加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
严控煤炭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04
运输结构调整再突破
协同推进交通领域降碳减污
加快推进“公转铁”改造力度。
进一步扩大干线铁路运能供给,全面推进煤炭(焦炭)、钢铁、电力、水泥、煤化工等大型工矿区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2021年底,铁路货运量同比增加100万吨。
优化铁路运输组织,优先保障煤炭、焦炭、矿石、钢铁等大宗货物运力供给,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
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
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业企业在完成铁路专用线建设前,涉及公路运输车辆2021年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2022年起达到国六标准。其中,位于城市规划区的电力、钢铁、焦化等行业企业,2021年10月1日起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或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公路运输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辆,不满足上述清洁运输要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相应的错峰运输要求。
初步建成“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重点用车单位要规范建设视频门禁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车辆升级。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2021年完成1293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目标任务。
强化在用重型运输车辆氮氧化物减排。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建设,优化柴油货车运输。
加强重型运输车辆车用尿素加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企业免费提供车用尿素和加注服务。
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合理利用机动车禁限行管控措施,保持城市道路通畅有序,减少机动车拥堵和污染。
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
05
城市降尘整治再精细
协同推进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大提升
持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主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
持续开展城市环境大整治大清洗,主城区主街道和背街小巷和街区内部延伸,由城市中心向城乡结合部延伸,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清理各类“五堆”。
深入实施扬尘分类综合整治。
关停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露天矿,并对遗留场地进行生态修复或采取抑尘措施。
重大专项
01
秋冬季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02
深化应急联动,突出常态化协同,开展县区交叉执法,点对点精准帮扶指导,坚持本地治污与区域联防相协同,积极融入京津冀“2+26”、太原“1+30”城市联防联控,与“2+26”城市、太原“1+30”城市统一启动预警、统一预警级别、统一应急措施。
03
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的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制定长治市空气质量保障区域联防联控方案,明确赛前和赛时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以潞州区、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为重点管控区,开展分区分时段治理,赛前全面完成工业、散煤、重型柴油车治理任务。
04
开展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和城市主要道路、交通干线空气质量监测;加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VOCs和光化学物质自动监测能力,推进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超级站、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空气质量组分监测站,提升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精准溯源能力,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分析能力。强化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和无人机、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协同应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气象监测网建设,完善集霾、空气污染气象条件、O3于一体的环境气象预报服务体系,精准化开展环境气象服务。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协作,依托生态环境部驻我市“一市一策”团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形成机制及防治策略、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体系、重污染天气预警分析和应对效果评估、重点行业环境治理与管理规范化指标体系研究,强化“一企一策”指导。常态化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长治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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