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间,山东钢铁披露一则收购报告书称,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钢集团”)以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钢集团”)所持有的山东钢铁33.13亿股股份,占山东钢铁总股本的30.26%。
由此,山钢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合计35.73亿股股份(持股比例32.64%),通过子公司莱钢集团、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山东耐火材料集团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0.09亿股(持股比例为18.35%)。即,山钢集团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山东钢铁50.99%的股份。
理顺股权关系
“本次收购为山钢集团理顺股权关系的内部行为,此举可使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得到优化。”8月23日,山东钢铁董秘室一位工作人员对经济导报记者介绍,作为上市公司来讲,目前只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而山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能力。
股权结构显示,本次收购前,山钢集团直接持有山东钢铁2.60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37%;通过子公司济钢集团间接持有山东钢铁33.13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0.26%;通过子公司莱钢集团、山东耐火材料集团、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东钢铁20.09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35%。
本次收购完成后,济钢集团不再持有山东钢铁股份,收购方山钢集团直接持有山东钢铁32.64%的股份,通过子公司莱钢集团、山东耐火材料集团、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东钢铁18.35%的股份,山钢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山东钢铁股份仍为55.81亿股,占后者总股本的50.99%。
“上述无偿划转事项系济钢集团将其持有的山东钢铁30.26%股份无偿划转给其控股股东山钢集团,济钢集团和山钢集团均受山东省国资委控制。”某券商的基金经理严鹏对经济导报记者分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未增加新关联方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山东钢铁未增加新的关联方,不会因本次收购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山钢集团系国有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其重点发展“黑色金属采矿、冶炼及加工,钢铁贸易及服务,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及技术服务”三大主业,培育发展产业金融、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经济导报记者查阅财务数据获悉,2018年-2020年,山钢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79.39亿元、1819.34亿元和2087.86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5.45亿元、43.00亿元和56.39亿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山钢集团除了控制着济钢集团、莱钢集团、山东耐火材料集团等行业内公司,以及直接和间接持有山东钢铁50.99%的股份之外,还间接持有中泰证券46.37%的股份,间接持有金岭矿业58.41%的股份,间接持有鲁证期货29.26%的股份。
山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山东省国资委。截至目前,山东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山钢集团70%股权,通过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钢集团20%股权,为山钢集团控股股东;山钢集团直接持有莱钢集团、山东耐火材料集团100%股权,间接持有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省国资委为山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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