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焦化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11/10 11:36:30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规定,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焦化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1年12月8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电子版请一并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docx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兰格钢铁网站刊登本图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文章
- 关于征求《焦化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1/11/10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2021/11/10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11/9
- 快讯:山东鲁丽11月份棒线检修通知2021/11/8
- 快讯:新天钢11月份高炉、棒材生产线检修通知2021/11/8
- 污染防治攻坚战接下来怎么打? 意见明确这些关键点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