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试行)
发表日期:2021/12/8 15:43:19 兰格钢铁
【河南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试行)】置换过程中的退出产能数量,按照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内产能数量核定;对2016年及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规冶炼设备,退出产能数量按照《产能核算表》)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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