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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提钒转炉异地搬迁建设产能置换方案公告
发表日期:2022/5/11 13:09:02 四川省经信厅
    

按照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政策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提钒转炉异地搬迁建设产能置换方案,我厅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5月5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建设提钒转炉须保障钒钛磁铁矿入炉配比应高于60%,高炉铁水含钒量应大于0.2%。新建提钒转炉与炼钢转炉错跨布置,采用双联模式进行提钒冶炼,不得用于炼钢。新建转炉不能用于炼钢产能置换和出让,与之双联的炼钢转炉不得单独出让产能,出让须同步拆除双联的提钒转炉。根据提钒工艺特征,新建提钒转炉不得配套建设合金料仓、副枪系统、炉外精炼设施及配套建设连铸系统,否则视为新建炼钢转炉,需按要求进行产能置换。企承已向社会公开承诺落实前述要求,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坚决关停和拆除。现将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钒转炉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0日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钒转炉异地搬迁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四川省经信厅)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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