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电力成本在公司能源成本中占比约10%的实际,在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几近谷时段电价的4.27倍的背景下,为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实现经济用电、节约用电,扎实推进能耗“双控”、降本增效工作深入开展,首钢长治钢铁公司从三方面发力,全力降低电耗。
避峰填谷,科学合理组织生产
结合一天当中峰段时间占比37.5%,平段时间占比25.0%,谷段时间占比37.5%的实际,要求各单位在煤气、蒸汽等发电资源短缺的情况下,调整生产组织模式,将检修、更换工艺等工作尽量安排在峰时段进行。在经营生产处于正常有序运行的前提下,调整非连续运转、连续作业、连续用电的设备运行时间、运行方式、作业模式,确保设备尽量在谷时段或平时段运作,最大程度实现避峰填谷用电。
合理控制设备、生产运行节奏
结合生产特点,对焦、铁、钢、轧等单位避峰用电进行了统筹安排。要求除连续运转的设备及紧急事故处理外,大功率电机启动运转、破碎机、磨煤机、75t/130t锅炉脱硫压滤机、热电75t除盐水站、污水处理站滤池反洗泵、滤池反洗罗茨风机、旋流井吊葫芦等设备设施要尽可能避开峰时段,在平时段、谷时段运行;同时,电焊作业、上料作业、上煤作业、捞渣作业、补水作业等也要尽量在平时段、谷时段进行。
同时,要求设备设施的检修、定修、维护、保养等工作尽可能在峰时段进行;坯料消耗完后的换工艺时间尽可能调整到早或晚高峰时段;充分利用峰时段交接班时机,同步处理设备隐患等工作,减少峰时段用电。此外,要求后勤、附企等辅助单位的设备运行严格执行避峰填谷用电措施,全力降低用电成本。
变容量计费为需量收费,实现电力负荷预警管控
原先公司采用的是容量计费方式,全月基本电费固定支出400余万元。为有效降低公司的基本电费支出,根据电力负荷需求情况及协调市供电公司,公司将原先的容量计费方式变更为需量收费方式,并制定用电负荷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预警管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生产,将最大需量控制到总容量的2/3范围内,达到降低基本电费支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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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工业用电已取消目录电价,施行分时段电力交易,月度用电价格按交易价格执行。
★峰时段(9个小时):每日8:00—11:00、17:00—23:00,电价为1.6a;
★平时段:(6个小时):每日7:00—8:00、13:00—17:00、23:00—24:00,电价为a;
★谷时段:(9个小时):每日0:00—7:00、11:00—13:00,电价为0.45a。
a包括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居民农业损益费、政府性退补、交易电价五类。其中,居民农业损益费、交易电价每月都会有变化。
根据《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每年的1月、7月、8月、12月为用电高峰期,每日18时至20时划定为尖峰用电时段,此时段电价在峰时段电价的基础上再上浮20%,将达到谷时段电价的4.2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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