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关于国家移交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粗钢产能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发改产业〔2022〕193号)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已按要求完成了第50-5项,云南省粗钢产能超过控制目标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国家移交云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涉及粗钢产能类5个,涉及昆明市1个。
云南省2016年4月向国务院备案全省粗钢产能共计2733万吨,同年6月明确提出,到2018年全省粗钢产能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2021年9月现场调查发现,根据云南省2017年钢铁企业产能置换升级改造路线图,这些置换项目投产后将使全省炼钢产能增至3570万吨,将超过2018年控制目标1070万吨。进一步调查发现,云南省上报钢铁行业基本情况不严不实,云南天高镍业等8家企业共630万吨粗钢产能未纳入国务院2016年产能备案清单;清单中备案产能多数低于国家产能核算标准,但在后续产能置换时却参照最高核算标准,严重抵消去产能成果。为规避2018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云南省2017年12月底突击公告一大批产能置换项目,其中,振飞钢铁有限公司在当时还未成立情况下就被违规列入置换公告,产能置换方案弄虚作假。
二、整改目标
2021年底前,完成省下达昆明市2021年粗钢产量考核目标;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钢铁行业的转型升级,全行业限制类钢铁装备全面退出。
三、整改措施
准确复核全区粗钢产能。2022年5月15日前,同步对辖区内钢铁企业及粗钢产能进行排查、复核,排查结果(加盖公章)正式反馈市发展和改革委;同时,有钢铁企业及粗钢产能的地区需提供产能合法合规性相关证明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手续、生产许可证、产能置换方案及批复、产能出让手续、退出产能拆除证明、省级及以上部门产能认定依据等),以及项目建设有关环保、能耗、安全、土地等手续一并梳理报送。
整改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
四、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对辖区内钢铁企业及粗钢产能进行了排查,全区无钢铁企业及粗钢产能。
五、公开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1107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舒婷,63632514。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