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4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81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其中,4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9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分产业看,1-4月,第一产业用电量3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量186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第三产业用电量48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2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4月份,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12.3%、7.6%和17.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0.9%。
1-4月,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12684、5302、8511和1607亿千瓦时,增速分别为4.3%、3.0%、6.3%和4.9%。4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10.2%、6.7%、5.9%和12.1%。
1-4月份,除贵州、江西、湖南、北京和湖北外,其他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有16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宁夏(12.6%)、海南(11.8%)、青海(11.7%)、西藏(11.2%)、甘肃(10.7%)、内蒙古(10.0%)、吉林(9.1%)、广西(9.1%)、河北(7.5%)、上海(6.6%)、山西(6.6%)、安徽(6.0%)、江苏(5.4%)、新疆(5.0%)、四川(4.9%)和黑龙江(4.7%)。4月份,29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其中,增速超过10%的省份依次为:上海(36.8%)、吉林(24.4%)、海南(23.2%)、江苏(18.7%)、安徽(15.4%)、西藏(14.0%)、内蒙古(13.2%)、广西(11.8%)、河北(10.9%)、青海(10.2%)、甘肃(10.2%)和辽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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