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1日正式公开发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当天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介绍,我国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支持适宜地区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能有所提高。
常铁威表示,当前我国汽车消费复苏态势稳中向好,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出口规模表现亮眼,但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针对大量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这次努力提出一些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
记者了解到,本次《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0条措施,分别是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等。
一是优化限购管理的政策。今年以来,通过积极协调有关限购地区,结合实际,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实施城区、郊区指标的差异化政策,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的进度,更好满足居民的汽车购买出行需求。
二是推动车辆的合理更新。车辆合理报废换新蕴藏着巨大需求,乘用车从国三标准向国四标准切换在全国推广已经十年,相关车辆都已经进入集中报废期,目前很多地方也都用真金白银鼓励车辆报废换新。同时,二手车的交易市场潜力大,但居民的顾虑也不少、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待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以此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二手车的交易信心。
常铁威表示,在《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中还部署了对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的进一步督促落实,着力打破“玻璃门”“隐形门槛”等现象。
三是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优化使用环境。为解决居民广泛存在的“安桩”难问题,《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并通过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降低运营商经营成本。另外,进一步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的要求,避免集中充电造成的局部电压波动。
四是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里面明确提出,支持适宜地区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能有所提高。
“考虑到换电模式需要较强规模效应,确有一定特殊优势,我们要求公共领域可以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的试点,但也要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常铁威说。(新华财经 董道勇 余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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