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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掌握!四大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范围、利率水平、申请方式都在这里了
发表日期:2023/9/7 13:25:01 新华财经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9月7日相继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至此国有四大行均已就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作出明确指引。从公告来看,调整范围均限定为2023年8月31日(含)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利率调整水平上,均以2019年10月8日、2022年5月14日为时间划分节点;2023年9月25日起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

调整范围:2023年8月31日(含)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

具体来看,调整范围均限定为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工商银行的调整范围为: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不良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农业银行的调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中国银行的调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1、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2、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建设银行的调整范围为:(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如连续拖欠天数超过90天,拖欠还清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利率水平:均以2019年10月8日、2022年5月14日为时间划分节点

具体来看,以工商银行为例,工商银行的调整规则为: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申请方式和调整时间:2023年9月25日起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

四大行均表示,对符合公告情形的,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集中批量调整,其他情形客户亦可根据情况自主提出申请。

具体来看,以农业银行为例,农业银行表示:1.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2.如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的,请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3.经查询不在调整范围,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22日(含),登录我行掌上银行,自助发起首套住房利率标准认定申请,线上提交贷款经办行认可的承诺书、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将于近期发布,敬请关注)。客户也可线下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办理并提交材料。经认定符合《通知》条件的,将于2023年10月25日起进行批量调整。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出申请的,我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对符合《通知》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客户可在我行掌上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查询进度。

4.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定价基准LPR以约定的重定价规则调整。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新华财经 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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