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 奋力助推吉林率先实现新突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未来五年要力争在吉林省建立多层次、广覆盖、高效率、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体系,各项贷款增速同吉林省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融资结构持续优化,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保持稳中有降,金融资源配置合理有序,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满足,金融支持吉林全面振兴成果全面体现。
《意见》围绕金融支持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实施“十大行动”。
一是开展产业创新金融助推行动。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发展绿色经济,强化文旅产业金融支撑,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融资支持。
二是开展强农兴农金融赋能行动。做好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工作,深化肉牛产业金融支持,加强现代设施农业和先进农机研发融资支持,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大做强,强化县域特色产业金融支持,做好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
三是开展开放协同金融增效行动。提升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程度,优化资本项目跨境投融资管理,持续优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加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四是开展普惠金融提质行动。构建和完善民营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深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深入开展吉林省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边境行”专项行动,强化兴边富民金融支撑。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作用,着力提升重点人群创业就业融资便利度。
五是开展房地产金融纾困行动。实施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改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环境,积极为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等“三大工程”建设提供金融服务。
六是开展直接融资拓展行动。建立吉林省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储备库,扩大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培育壮大区域性股权市场。
七是开展降本减负巩固行动。持续释放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落实好吉林省大额存款招投标备案制度,引导金融机构稳步降低负债成本。积极压降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落实国家降费奖补政策,对平均担保费率低于1.5%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奖补激励。
八是开展金融营商环境优化行动。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征信市场良好秩序,依托地方征信平台丰富涉企信用信息数据。
九是开展政策工具扶持行动。发挥货币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强化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运用,单独调配重点领域再贷款专用额度,研究建立再贷款合格质押品池,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大额存单、同业存单拓宽信贷资金来源。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
十是开展金融改革化险护航行动。强化重点涉农改革地区配套金融服务,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新华财经 王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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