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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发布落实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1/25 8:32:38 承德市人民政府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落实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落实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进一步激发行业企业内生动力,扎实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以高水平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市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将企业环保绩效评级情况纳入信贷审核体系,在授信审批、信贷发放、利率评定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激励,对A级企业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推广以有偿取得排污权、知识产权等为抵质押物的信贷业务。围绕钢铁等5个重点行业,加快制定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积极开发转型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A级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分拆相关创新业务独立上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资金补助。在申报和安排使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科技研发等方面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时,对A级企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以下均需相关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严格落实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电价政策。引导钢铁创A企业加快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将因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而增加的电费收入,用于支持A级企业和创A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及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三)激发建材企业增长新动能。支持水泥A级企业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或与石灰石、砂岩等矿产企业进行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减少水泥A级企业错峰停产天数,支持水泥A级企业协同处置城市、工业污泥等。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单位污染物排放更少、能耗更低的绿色建材及A级企业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快钢铁、焦化企业清洁运输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在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A级企业周边的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布局建设电动重型货车充电桩(换电站)。支持A级企业自主建设充换电设施和加氢站并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保障垃圾发电企业稳定运行。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统筹调配垃圾资源,及时足量保障供应垃圾发电A级企业,督促各地按协议及时足额拨付垃圾处理费。(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对A级企业主要采取非现场方式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执法检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A级企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违法行为实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非故意不罚。企业实现创A后3年内未被举报或投诉的,在此3年内免予劳动保障主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实地稽核。将符合条件的创A企业和A级企业建设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实施自主减排。(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完善常态化服务机制。及时收集A级企业和创A企业项目、审批等方面需求,定期推送,分类办理、限时答复。开通A级企业税务服务“绿色通道”,提供线上线下全程帮办、“一对一”辅导。对安全证书需延期、复审、换证的A级企业,提前3个月提醒提示。对有用工需求的A级企业,及时给予政策咨询、用工招聘等服务,做好外出招工引才和各类公益性招聘活动服务对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提高资源供给能力。在确保民生的前提下,全力保障A级企业用水、用煤等指标需求和正常生产用能、物流运输。将符合条件的A级企业建设项目及时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支持相关项目获得去产能等腾挪出的能耗、水耗等资源环境容量指标,以及省市两级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保障A级企业重点项目土地供应。(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九)支持研发创新。在省市级科技计划相关专项中设置创A专题方向,支持环保绩效A级企业(以下简称A级企业)承担省市级科研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鼓励A级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在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直至提升考核等级,产生的研发支出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视同利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十)强化数字化转型服务。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针对A级企业和拟创A企业(以下简称创A企业)制定专属优惠资费套餐,对1G以下带宽互联网专线、企业组网、移动办公等,提供最惠价格折扣。超前布局5G基站、全光网络等基础设施,及时提供5G+无源光网络双千兆网络接入服务。大力推广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及相关云产品,提供免费试用服务。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精准提供双碳管理平台、设备降耗解决方案等数字化产品,以及专业的企业诊断、现场培训、驻场支撑等一揽子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一)鼓励并购(兼并)重组。支持A级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拓展产业链条,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在产能置换、项目审批和排污许可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给予更大力度、更加灵活的支持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十二)提高审核审批效率。建立A级企业排污权交易“绿色通道”,注册登记审核、交易鉴证书出具均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加快A级企业安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效率,对不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原则上当天办结;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化工项目即报即审,确保符合安全条件的项目快速落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十三)推动试点示范创建。将A级企业列入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各类试点示范企业培育范围,推荐申报“专精特新”、绿色工厂、高新技术、海关高级认证、知识产权优势等示范企业。同等条件下,支持将A级企业及时列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性补助。将清洁运输方式长期稳定并保持同行业较高水平的A级企业,报请省评定为省清洁运输优秀场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承德海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十四)实施表彰奖励。将A级企业和在创A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纳入省市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对年度实现创A企业颁发荣誉奖牌,扩大创A品牌效应。在市级媒体平台主要新闻节目中开设专题专栏,动态报道全市创A亮点工作和企业创A突出成效。加大与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的合作力度,制作播出系列宣传节目,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企业创A经验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展示承德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新风貌。(承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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