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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示龙南市福鑫钢铁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发表日期:2024/9/24 10:47:36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龙南市福鑫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4日 - 2024年0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86739732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007

项目名称龙南市福鑫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塘-大罗片区(龙南镇会龙工业区)
建设单位龙南市福鑫钢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西赣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龙南市福鑫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塘-大罗片区(龙南镇会龙工业区),总占地面积61.55万m2(约923亩)。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拟整合企业自身100万吨/年炼钢产能及江西源兴钢铁有限公司50万吨/年炼钢产能,依托现有办公楼、宿舍楼,拆除现有生产区全部生产设施,利用现有用地(13.99万m2)及北侧新增用地(47.56万m2),新建炼钢车间、轧钢车间、钢渣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实现钢铁产能置换及超低排放升级改造。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钢水150万吨,年产钢材(工业棒材、线材合计)142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散点烟气(配料、上料粉尘、连铸工序废气)、电炉烟气(含电炉一次烟气、二次、三次烟气)、LF精炼炉烟气,加热炉烟气,钢渣处理废气(钢渣筛分、破碎、磁选粉尘)。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二噁英、SO2、NOx等。
    


    2台电炉一次烟气采取第四孔排烟后,分别经“废钢预热+沉降室+急冷余热锅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尾气合并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可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二噁英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1#、2#电炉二、三次烟气分别经1套“狗屋罩+移动罩+屋顶罩收集+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覆膜滤袋)”处理,然后分别与经1套“移动罩+固定密闭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覆膜滤袋)”处理的1#LF精炼炉烟气及散点烟气合并,尾气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轧钢-热处理炉工序超低排放指标限值,二噁英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SO2、NOx参照执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加热炉烟气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4、DA005)直接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钢渣处理废气经移动罩、半密闭罩收集,采用“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30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净环水和浊环水,净环水在系统内循环回用,定期排放一定量循环水至浊循环系统;浊环水经浊循环系统(处理工艺“旋流井沉淀池+稀土磁盘+冷却装置”)处理后,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中直冷系统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要求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1座2300m3、1座2200m3)收集沉淀后进入浊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中直冷系统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要求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龙南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排入龙南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下桃江。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水泵、电炉、连铸机、轧机、风机、水泵等,其等效声级值80~120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加强运营管理、强化行车管理制度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临近会龙村轧钢车间采用砖混或波纹金属板夹阻燃隔音板作墙体、门窗采用双层结构等隔声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值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范围,会龙村、塘背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废油脂、废矿物油、电炉除尘废布袋、电炉除尘灰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渣钢、金属切废料回用于炼钢系统,尾渣、磁选精粉、氧化铁皮渣(泥)、非电炉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其他废布袋、废轧辊、废耐火材料、废电极、废反渗透膜、废分子筛由供应厂商回收用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外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新建1座危废暂存库和1座电炉灰库,危废暂存库建筑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新建1座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500m2),暂存库建筑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土壤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入库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重点防治区(油品储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库、钢渣处理热闷池、浊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LNG气化站等)及废水和废液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在坑子(上游)、1#轧钢车间浊环水池西侧(下游)、会龙村(下游)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因子为pH、氨氮、耗氧量、砷、汞、六价铬、铅、镉、铁、锰、镍、铜、铊、锑等,在厂区轧钢浊环水系统旁及敏感点狮山花苑小区共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2个,监测因子为镉、汞、砷、铜、铅、铬、锌、镍、二噁英、铊、锑等。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土壤监控,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土壤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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