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激励措施发展创业投资
发表日期:2024/10/30 15:22:55 新华财经
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发展,辽宁省财政按照机构每年新增投资额规模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激励;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差异化管理,鼓励进一步扩大天使、种子基金政府出资比例;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建立辽宁省创业投资企业项目库,将创业投资人才纳入“兴辽英才计划”金融人才项目,对入选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的激励……
记者从29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高度重视创业投资发展工作,在《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中推出了3条激励措施,进一步优化辽宁省创业投资发展生态,吸引更多创投资本、创投人才汇聚辽宁,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更多力量。
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战巍表示,该局将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持续走进辽宁各地市,以“创投机构+产业链+路演”等方式开展深度走访,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努力拓宽创投机构募资来源,推动国家级基金、中央企业基金、头部创投机构在辽设立或者参股创投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公司债,充实投资资金;进一步与保险机构深化合作,积极推动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在辽落地。
同时,畅通创投机构退出渠道,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范围内具备基金份额转让平台业务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争取实现基金份额合规、高效转让,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投资,促进创业投资机构高质量发展。
此外,加强创投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辽宁省创投人才的专业素养,努力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创业投资团队;营造创投发展氛围,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创业等平台机构用好政策机遇期,创新性举办投融资对接撮合活动,支持创业投资向优、向好发展。(新华财经 李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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