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涉华彩涂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表日期:2024/11/4 16:22:09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4年10月2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822/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彩涂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0%-34.27%,韩国4.95%-19.25%,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9年10月23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0.70.12、7210.70.13、7210.70.19、7210.70.21、7210.70.29、7210.70.91、7210.70.99、7212.40.11、7212.40.12、7212.40.13、7212.40.14、7212.40.19、7212.40.91、7212.40.99、7225.99.90、7226.99.19、7226.99.99。
2018年10月15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彩涂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0月24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23年10月2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751/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彩涂钢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附表:越南对涉华彩涂钢板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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