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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发表日期:2025/10/9 17:14:26 南京住房公积金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职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对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人提高至80万元/人。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100万元/户。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025年10月9日前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应征询借款人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修改贷款申请资料。2025年10月9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调整。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9日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近年来,我市单人购房数量显著增加。综合考虑同类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水平、住房市场现状、重点保障人群、现有资金供给、贷款风险防控等各方面因素,此次贷款额度调整以单人购房为重点,着重加大了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支持力度。

主要内容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人提高至80万元/人。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100万元/户。

配套措施

此次贷款额度调整后,继续执行省、市已出台的有关配套支持措施。

支持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相关政策

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购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购买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可叠加计算贷款最高额度的相关情形

多子女家庭或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或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上浮额度可两相叠加计算,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16万元/人、144万元/户。

多子女家庭购房、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购房的贷款上浮额度两者不叠加计算;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住房、购买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的贷款上浮额度两者不叠加计算。

执行期限

此次通知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通知内容与此前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此次通知执行。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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