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调整金、银、铜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
发表日期:2026/2/6 8:34:15 上期所
关于调整铜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上期发〔2026〕5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2月9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铜、铝、铅、锌、氧化铝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铸造铝合金、线材、不锈钢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镍、锡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黄金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白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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