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 市场报价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印发
发表日期:2026/4/1 15:07:21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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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共同编制了《新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实施方案(试行).doc
新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实施方案(试行).pdf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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