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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2026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方向)申报工作
发表日期:2026/7/21 14:16:24 福建省工信厅
    

各设区市工信局:

根据《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规定》(闽工信规〔2024〕15号)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方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项目申报方向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具体为:钢铁冶炼企业按国家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开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且完成自主评估监测或委托钢铁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监测,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经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公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

2.近三年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均需提交《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1.“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情况及佐证材料;

2.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的评估监测报告;

3.经中国钢铁行业协会公布的佐证材料(文件或官网截图)。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需同时准备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平整)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报所在地工信部门(省属企业项目由所在地工信部门审核上报)。

2.依托“金服云”平台“一站式”惠企政策申享模块开设的“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管理功能(网址:https://www.fjjfypt.com/benefitPolicy/sub/portal/home),对申报单位安全生产、失信、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进行协助审查。各地工信部门需于7月24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员的注册信息(单位、姓名、手机号码)盖章后传真至我厅,并于8月7日前将拟推荐项目的申报单位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以表格形式上传至“金服云”平台(“金服云”平台事项联系电话:邹高锴0591-87832726)。

3.各地工信部门应当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并正式行文出具初审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光盘报送我厅。收件和上“金服云”平台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7日,逾期不再收件。

联系人:周云剑丘荣财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

联系电话:0591-83811380,87505781

传真:0591-87569054

工作邮箱:fjcl@gxt.fujian.gov.cn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15日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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