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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通钢公司荣获2019-2021年度全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表日期:2022/6/8 8:54:20 首钢通钢
    

近日,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称号的2019-2021年度吉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首钢通钢公司顺利通过复查,荣获2019-2021年度全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公司继2016-2018年度获评后再次获此殊荣。

2019年至2021年,公司党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于企业经营生产实际的有效途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丰富通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内容。

01在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方面

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首钢建厂100周年,首钢重组通钢十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爱企教育,令爱党爱国爱企情怀激荡在职工心间。三年来,2名职工获得“吉林好人”称号,3名职工获得“通化好人”称号,2名职工分别获得“通化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通化市文明服务明星”称号。

02在提升文明素养方面

组织大讨论活动、举办演讲赛、摄影展、书画展及健身舞比赛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文明意识;倡导“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的理念,让“舌尖上的文明”走进企业餐桌,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组织志愿者开展抗疫物资发放、助农秋收等活动,三年来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0余次,参与活动1000余人次。特别是2021年初通化市东昌区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通钢517名志愿者化身“大白”,逆行出征,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03在推进文明创建方面

围绕职工多样化需求开展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春送健康”“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四季恒温活动,慰问困难职工、先模人物,发放慰问金、米面油等帮扶物资。三年来,投入帮扶资金226万元,慰问困难职工5000余人次。

据悉,吉林省文明委每三年评选新一届全省文明单位,同时对已获得全省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为确保首次复查顺利通过,公司认真对照《2018全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以及新修订的《2021全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制定工作推进方案,逐条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在此基础上,召开协调会,详细解读测评体系要求,对申报材料的格式、内容等提出明确要求。期间,共准备各类文字材料、照片等600余份,并进行了归类分组;制作了专题片《凝聚奋进新时代的精神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三年来公司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干部职工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超前的组织,充分的准备,详尽的展示,得到复查领导的高度肯定,工作经验作为样板在通化市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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